課程介紹 上課時間  

:: 家長須知 ::

1. 颱風及暴雨警告

1.1
(a) 如香港天文台於上午七時前作出如下(3.1(c))宣佈,上午課程 (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)將會取消;
(b) 如天文台於上午十一時前作出如下(3.1(c))宣佈,下午課程 (下午一時至六時)將會取消;
(c) i. 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,或
ii. 八號風球或以上,或
iii. 教育署宣佈所有學校停課一天。
1.2 如上述警告於上課期間宣佈,家長應儘快到上課地點接回子女。
1.3 因受天氣影響而取消之課程,均不獲補課或退款。
1.4 若天氣不穩定彧黃雨警告,家長可自行決定是否送子女到中心上課。

2. 細則與規定

2.1 家長及監護人須全權負責學員於上課前和下課後的安全。
2.2 開辦課程與否,將由中心全權決定。
2.3 如學生因生病或私人事宜缺席,將不獲補課或退款。
2.4 為了不影響上課進行,當導師進入課室後,請家長儘快離開。
2.5 本中心有權:
(a) 如報名人數少於最低要求的情況下,該課程會被取消;
(b) 更改課程之時間、日期、上課地點及名額;和
(c) 在有需要情況下,更換授課導師。

3. 查詢時間

星期一至五 :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;下午一時至七時
星期六及星期日 :上午十時至下午九時
查詢電話 :8109-3193 / 8100-6436
傳真號碼 :2205-0543
電子郵箱 :info@hkciac.or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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